问题 | 现在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最高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10%。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1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2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上限,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10%;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上限为工程造价的10%。 总结:目前,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最高比例为工程造价的10%。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该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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