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三条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等。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第三条 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