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二手房交易新规定 |
释义 | 根据南昌目前实施的税收征管办法,二手房交易需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收,一般以市场成交价或者按照之前确定的较低的政府指导价为依据征税。但是,交易过程中为了规避税费,二手房交易市场经常有“阴阳合同”的现象,即买卖双方签订一份实际成交合同的同时,又以一个较低的价格签订另一份合同,并依此办理过户和缴税手续,造成税款流失。 新的二手房交易方法将依托新的存量住房计税系统,并按照不低于系统生成的存量住房评估价进行征税。即交易纳税时,如果申报价格不低于系统产生的最低计税价格,就能顺利计算征收税款;如果申报价格低于系统产生的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收税款,否则将无法完成整个房产交易。 新的计税系统已对南昌市79万套房屋信息进行了“储存”,系统会确定每栋住宅的基准价格,再根据单套住宅的基本情况,利用地段、楼层、电梯设施、建成年代等因素指标进行修正,自动生成一个最低计税价格,每套房屋的价格均不相同。 一、二手房交易要交那些税 个人转让房屋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其中契税由买房者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缴纳。 其中,卖房人要交的税为5种。营业税税率为5%,不足5年的住房要全额缴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税。卖房人也可以通过核定征税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暂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执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卖房人也可以选择核定征收的方式,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房以及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 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应纳印花税=购房金额×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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