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想问下更改年龄怎么改?
释义
    法律分析:修改身份证年龄的流程:(1)申请人或者监护人的书面申请。(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6)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正,并办理新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我想更改我的名字?
    更改姓名,没有次数限制。如果需要更改姓名是必须按照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应流程办理的,只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办理就可以了:1、本人的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3、能够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更名的证明。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且提供所需要的资料,经审批后就可以改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我想问下退赃影响量刑吗?
    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可能得到轻判,当然,前提是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一般来讲,要是受贿之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要是不退赃的话,那么就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也就不可能得到轻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更改年龄,我要怎么做?
    满足以下条件的成人可以改名字:当事人需要年满十八周岁;当事人需要先准备必要的材料;当事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小孩更改户口年龄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户口改年龄,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手续一般就是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身份证年龄错误怎么更改
    身份证改年龄需要如下手续:1、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准备变更材料、本人户口簿、原身份证等;2、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3、公安机关审查材料;4、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0: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