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的签订才算有效? |
释义 | 劳动合同签订有效的要求及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如果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无集体合同时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签订劳动合同需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处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重要的,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的签订才算有效?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签订。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就要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这样才能是合法有效的。作为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都需要了解清楚,否则不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关的处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很重要的事情,我们需要知道在签订的时候遵守法律的规定。 结语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守以下原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签订,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如果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应明确约定,若未明确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严格依法进行,以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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