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在破产中优先受偿吗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保护劳动者利益。在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中,承包人应支付工人工资和劳务费用,即使合同无效,承包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注意:优先受偿权不包括违约造成的损失,购房款项大部分支付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逾期支付工程款可折价或拍卖。公益工程一般排除在优先受偿范围内。 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因为在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有相当部分是承包人应当付给工人的工资和其他劳务费用。在无效建筑工程合同中,上述有关费用也已实际支出,应当由发包人予以支付。即便合同无效,认定承包人就该笔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依然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符合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目的。 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注意几个问题: 1、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50%以上)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支付。 5、建设工程性质适合于折价、拍卖。对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工程一般要排除在优先受偿范围之内。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益如何保障? 破产程序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益是通过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保障的。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工程款在破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清偿债务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得到偿还。这意味着,当企业破产时,工程款可以优先得到偿还,确保工程承包商能够及时收回欠款。具体保障措施包括工程款的登记、核准和监督等,确保其合法性和优先性。此外,破产程序还会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综上所述,破产程序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益通过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保障,确保工程承包商能够合法、及时地收回欠款。 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这一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即使合同无效,承包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其应得的工资和劳务费用得到支付,符合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需要注意所包括的费用范围以及相关风险提示。破产程序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益通过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保障,确保工程承包商能够合法、及时地收回欠款,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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