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则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施工合同无效而取得合法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符合立法精神,《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的语境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当施工合同无效时,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当然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