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伤治疗一年后怎么办?
释义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若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的情形,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登记制度不完善、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均可被认定为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法律分析
    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果没有,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工伤治疗结束后的工作安排和权益保障
    工伤治疗结束后,您需要与雇主协商工作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应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医疗证明,合理安排您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确保您的身体和健康不再受到损害。同时,您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例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等。如果您在工作安排或权益保障方面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记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您的权利,不要轻易放弃。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不存在中止中断情形时,受伤职工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若因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申请期限,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具体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度不完善、当事人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工伤治疗结束后,您应与雇主协商工作安排,并确保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内容,维护自身权益。如遇问题,可咨询劳动法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您的权利,不要轻易放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6: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