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别的规定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集体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2、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3、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如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 法律分析 集体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基本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六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1. 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3.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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