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