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
释义 | 中国颁布的《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将于明年实施。该办法克服了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时面临的专利制度障碍。根据该办法,中国可以在其他国家需要进口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并履行相关手续时,颁发强制许可,以帮助这些国家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在中国缺乏某种药品生产能力的情况下,中国可以从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进口经强制许可制造的专利药品。 法律分析 “办法”第9条的规定,当其他国家需要进口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并履行有关手续的情况下,中国可以颁发强制许可,以帮助这些国家解决公共健康问题。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下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在解决公共健康问题上面临的一些专利制度方面的法律障碍,中国已全部克服。 中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但具体到什么是“紧急状态”、“非常情况”和“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此次出台的“办法”第3条明确指出,在中国预防或者控制传染病的出现、流行,以及治疗传染病,属于专利法第49条所述为了公共利益目的的行为;传染病在中国的出现、流行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的,属于专利法第49条所述的国家紧急状态。 在上述情况下,“办法”规定只要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就可以依据专利法第49条的规定,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施该专利的强制许可。 WTO总理事会决议授权各国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进口或者出口经强制许可制造的药品,对此该“办法”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办法”第5条规定,在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在中国被授予专利权,而中国缺乏该药品的生产能力的情况下,中国可以从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进口其专为解决中国公共健康经强制许可而制造的专利药品。 结语 中国的《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克服了在解决公共健康问题上的专利制度方面的法律障碍。根据该办法,当其他国家需要进口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并履行有关手续时,中国可以颁发强制许可,以帮助这些国家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此举符合WTO总理事会决议的授权,允许在特定情况下进口或出口经强制许可制造的药品。这一办法为中国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其能够从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进口专为解决中国公共健康经强制许可而制造的专利药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八条 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 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四节 听 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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