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确权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关于土地方面的纠纷是比较多的,一旦发生的话,首先第一能够确定土地的一些基本性质,就尽量的确定。只有弄清楚土地的基本情况,才能够判断土地的权属问题,之后如果就问我爸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 一、办理房屋不动产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有人问,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吗?答案是肯定的。另外,在农村,也有一些房屋建得比较早,没有任何权属来源材料,怎么办呢?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登记。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是农村宅基地审批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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