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委省政府表彰待遇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是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也就是说,公务员的奖励更多侧重的是荣誉上的,而不是物质上的。即便物质奖励,基本上也是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会直接与工资挂钩。 公务员奖励分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等五种类型。 授予这五种奖励有基本的考核标准: 1、嘉奖。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年度考核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绩。 2、三等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 3、二等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 4、一等功。工作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 5、授予荣誉称号。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授予荣誉称号。 以上五种奖励除了授予荣誉称号,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外,其他原则上都以给予一次性奖金为主。奖金的标准,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依次按照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5%、10%、20%、30%、40%计算,地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标准发放。比如嘉奖发500元、三等功1000元、二等功2000元、一等功3000元、荣誉称号5000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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