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办法》规定,从起,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并严禁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收取工本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一些单亲家庭新生儿如何申报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新《办法》规定: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试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国内公民收养的儿童,不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其户籍登记问题,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要求办理。出生3个月内必须申领新《办法》规定,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到新生儿出生地所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办理,除提供首次签发有关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接生机构办证时限告知情况说明、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原因说明等材料。交通工具上出生新生儿须做亲子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