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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独生子女政策:单亲家庭的新选择
释义
    离异、丧偶的情况下,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收养的子女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包括:1、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提交审批表至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3、审核并报送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4、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并发放《独生子女证》。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拓展延伸
    非独生子女政策:单亲家庭的新选择与社会变革
    随着非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单亲家庭面临着新的选择和挑战。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适应社会变革的需求。单亲家庭在过去常常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困境,但现在他们可以选择非独生子女政策作为一种新的选择。这一政策为单亲家庭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帮助他们更好地养育孩子。同时,这也是社会变革的一种体现,反映了对传统家庭模式的调整和包容。非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将促进单亲家庭的稳定和发展,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家庭责任,并为社会变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结语
    独生子女证申请程序简便,为离异、丧偶家庭提供了公正的机会。非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为单亲家庭带来新的选择和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体现了社会的包容和调整,为单亲家庭创造更好的条件,促进其稳定和发展。同时,这也是对传统家庭模式的一种适应和回应。非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将为单亲家庭承担起家庭责任,为社会变革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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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