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停车场经营者开具收费票据作出明确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申领停车场收费票据。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应依法现场或利用电子支付平台向机动车停放者出具符合规定的收费票据,不得以“无人值守”等理由予以拒绝;停车场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出具收费票据的,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