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还同居不会构成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只要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复婚手续,就只能是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 另外,目前我国是没有事实婚姻的,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构成事实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