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上诉费用每件50至300元,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按0.5%交纳。原告承担诉讼费,败诉者承担。双方有责任的按负责比例承担费用。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上诉的费用为每件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则超过部分按照0.5%缴纳费用,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另行缴纳。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费用按照双方责任大小比例各自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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