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是休完产假还可以申请吗 |
释义 | 生育津贴是休完产假还可以申请。 一般在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办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于分娩出院后每月(最早为生育次月)的1日至15日,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2、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需先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3、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2)参保职工本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或《生育证》(二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参保职工本人在青岛市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注:按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银行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补是必须要休完产假才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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