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夫妻双方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破裂的,才可以同意离婚,然后出具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