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领导不去办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到期领导不办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满合同便终止,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 一、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递交离职申请,而且找部门领导签字,再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办理完后,劳动者要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程序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法定解除的情形出现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待三十日后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后果如下: 1、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因法定解除情形辞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不可以立马走人 可以。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但是应当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快要到期,劳动者没有续签的想法时,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劳动者在合同终止时还要考虑自己的档案、离职手续是否已经办好。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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