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不满一年离婚彩礼的处置,具体如下: 1、双方没领结婚证且没有同居生活的或双方领了结婚证,但实际没有同居生活的,彩礼应全额返还;但如果是男方返回的,女方返还彩礼百分之八十左右。 2、双方没领结婚证且没有同居生活的或双方领了结婚证,但实际没有同居生活的,彩礼应全额返还;但如果是男方返回的,两年内的返还40%左右;男方提出离婚的,一年内的返还百分之四十左右,两年内的返还百分之三十左右。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3、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但是又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如是女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6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百分之五十左右;男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5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百分之四十左右。如果女方再同居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