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办理的部门名称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分为两大类: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是由省级或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两大类: 1、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婚姻登记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是根据不同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件。其次,办公室会安排双方进行面试,核实双方身份和婚姻真实性。接下来,需要支付登记费用,并等待一定的等候期。最后,领取结婚证书。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单身证明、离婚证书(如适用)、未成年人的父母同意书等。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办公室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准确性。 结语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根据不同地区和法律规定,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件、面试核实身份和婚姻真实性、支付登记费用、等待等候期以及领取结婚证书等步骤。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办公室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准确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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