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外就医与暂予监外执行区别 |
释义 | 一、保外就医与暂予监外执行区别 所谓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而监外执行,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暂予监外执行一般有三种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有两种:一种是对判决、裁定生效后尚未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另一种是在刑罚执行期间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又称保外就医。 法律还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关于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原本早已有法律规定,而针对保外就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司法部正根据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在修订《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二、法律规定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经查证属实的除外。”如果治好了,要回到监狱继续服刑的,直到余刑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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