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里的钱怎么取出? |
释义 | 律师分析: 社保里的钱原则上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缴纳之后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一般情况下社保的钱不能提前退、不能提前取,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还是可以取出的,如出国定居、意外死亡等。由于目前的社保还没有全国联网,员工在两个不同省份同时缴纳社保是存在可能性的。只不过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不计入年限累计,员工重复缴纳的社保部分很可能会白交。此时有关部门会根据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的“先转后清”原则,把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纳本息退还给本人。简单来说若本人不小心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话,是可以退还给本人一个城市的缴纳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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