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后办理结婚证还需要去离婚证吗 |
释义 | 再婚需携带离婚证/判决书/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分析 需要。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或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拓展延伸 在大多数情况下,再婚后办理结婚证是需要提供离婚证的。离婚证作为证明您已经解除前一段婚姻关系的文件,是再婚手续中的重要材料之一。结婚登记机关通常要求再婚人士提供离婚证明,以确保合法性和婚姻状况的真实性。离婚证可以证明您已与前配偶正式离婚,为您与现配偶重新建立婚姻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结婚证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提供所需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结语 再婚需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公证的声明,无直系或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离婚证遗失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明,确保婚姻合法性。具体要求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登记机关或律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