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
释义 | 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单位的各部门或工作人员核定一定金额的现金,以满足其零星开支和采购的需要,并保持核定数额的稳定性。使用定额备用金时,部门或工作人员需填写借款凭证,并一次性领取全部定额现金,用后凭发票等报销并补充原定额。只有在撤销备用金或更换经办人时才需全部交回备用金。单位应根据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并记入相应科目进行核算。日常支用报销补足定额时无需通过备用金科目。 法律分析 定额备用金是指单位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根据其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的实际需要而核定一个现金数额,并保证其经常保持核定的数额。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使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应按核定的定额填写借款凭证,一次性领出全部定额现金,用后凭发票等有关凭证报销,出纳员将报销金额补充原定额,从而保证该部门或工作人员经常保持核定的现金定额。只有等到撤销定额备用金或调换经办人时才全部交回备用金。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备用金领用部门支用备用金后,应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对于预支的备用金,拨付时可记入“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报销和收回余款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除拨付、增加或减少备用金定额时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外,日常支用报销补足定额时,都无须通过该科目而将支用数直接记入有关成本类科目、费用类科目。 拓展延伸 定额备用金制度的运行机制及应用范围 定额备用金制度是指在特定范围内,根据一定的比例或固定金额设立备用金的制度。其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备用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确定备用金的具体数额或比例,并明确资金来源。其次,建立备用金账户,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备用金的核算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最后,备用金主要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支出或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应用范围涵盖各行各业,如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定额备用金制度的运行机制及应用范围的确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对突发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 结语 定额备用金制度确保单位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够根据实际需求合理核定现金数额,并保持核定数额的稳定。该制度要求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按照核定的定额填写借款凭证,并一次性领取全部现金。使用后,凭发票等凭证报销,并由出纳员补充原定额,以保证现金定额的稳定。只有在撤销备用金或更换经办人时,才会全部交回备用金。单位应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并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定额备用金制度的运行机制及应用范围的确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对突发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