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工程质量监控制度不到位,可能影响项目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合理确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和要求,并责成监理单位按照计划和要求进行监督。因此,如果项目验收遭受影响,责任可能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合理确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和要求,并责成监理单位按照计划和要求进行监督。”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活动,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措施,监督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记录和报告。” 因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制度,保障工程质量,避免因此影响项目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