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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求公司依法补缴社保
释义
    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包括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单位需提供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然后到地税部门缴费。
    法律分析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
    员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流程:
    1、追溯补缴6个月以内的在地税部门办理,6个月以上的,在社保部门补缴。
    2、办理社保补缴的流程和资料:先到单位所属社保局分局申请补缴、递交资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社保证、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表格、审核通过后凭社保开具的补缴确认单到地税缴费,缴费成功等地税传数据到社保就可以了。
    拓展延伸
    社保补缴:法定义务下企业的责任
    社保补缴是企业在法定义务下必须承担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社保补缴是指企业在未按时缴纳社保费或缴纳不足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缴。这项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确保他们在退休、医疗、工伤等方面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和待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补缴社保费,不仅是法定责任,也是维护员工权益和企业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依法补缴社保,企业能够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在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未缴纳员工社保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在职员工可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如协商不成,可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请按流程和资料要求办理社保补缴,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补缴社保费,维护员工权益,促进良好劳动关系和企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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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