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第二次起诉流程明细 |
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 (一)原告起诉阶段: 1、这个阶段原告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起诉书、副本和一些相关的证据; 2、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等进行相关审查,看下受不受理,是否立案。 (二)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要告知被告作出一份书面的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要作出相关的书面答辩,有些被告不想答辩的,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走。 (三)开庭审理阶段: 在主开庭审理阶段,离婚诉讼的原告必须到场,若被告不到场,则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的时候,双方需要对提交的证据进行辩论和阐述。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1、法庭调查; 1、法庭辩论; 2、法官调解; 3、双方总结; 5、法院判决,若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如何才能判离呢 法院判离是要看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不过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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