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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该包括哪些事项
释义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该包括以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开庭后的庭审程序如下:
    1、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
    3、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4、进行庭审调查;
    5、进行庭审辩论;
    6、进行评议与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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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