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其他法定要求携带的东西。 一、结婚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四)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张2寸红底双人照;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