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已注销,仍可以向欠款的客户主张偿还欠款。1、清算当时未向债权人主张债权,除非公司已向债务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者豁免该部分债权,否则,公司的注销并不当然意味着其债权的消失,公司注销时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仍应由公司股东承担或者享有。2、在公司原股东有证据证明该笔债权确实存在,并且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公司原股东有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偿还这笔债权。在债务人拒绝偿还时,公司原股东可作为诉讼主体,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风险提示: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