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担保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留置权的实现,在双方没有约定留置财产后债务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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