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在哪个部门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劳动仲裁是不收取费用的。 一、员工自离不结算工资合法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的,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二、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吗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吗:可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违反我国《劳动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按法律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不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工伤企业不配合举证怎么办 工伤企业不配合举证有以下办法: 1、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 2、职工可凭相关证据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对劳动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4、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如果企业没有自动履行,就要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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