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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吗?
释义
    法律分析:分支机构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率,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分支机构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不论选择为非汇总还是独立核算,都不能以各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小微企业享受条件。不可以。所谓分公司独立核算其实是个伪命题,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名称,章程,没有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独立核算分公司应当是那种挂靠经营情况,只挂个名,但总公司根本不对其汇总纳税。
    这种情况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是有规定的: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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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2: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