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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可以遗嘱继承吗?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可以继承,公民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处分。社保金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可以通过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规定社保金可以遗嘱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可以继承,公民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处分。社保金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可以通过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吗
    遗嘱继承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嘱遗嘱继承中可以代位继承吗?
    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吗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遗嘱继承人可以代书遗嘱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遗嘱继承人可以代书遗嘱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遗嘱继承人可以代书遗嘱吗
    继承人不能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而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也就不能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此为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有处分权;遗嘱内容合法。
    二、代书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代书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的内容,代书人代为记录下来,代书人只是如实记录遗嘱人的意见而已,并不是遗嘱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人,代书人不可以对遗嘱的内容提出任何自己的意见,不得对遗嘱人的意思进行修改或篡改,更不得干扰遗嘱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2、代书人代书的方式,必须是代书人用手写的方式进行代书,不能是用打印的方式,如果用打印的方式进行代书的,就不属于代书遗嘱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将按照打印遗嘱的遗嘱形式进行认定。因为只有手写才能判断遗嘱的每一页是不是都是代书人亲自制作,而不必通过每一页签名进行确认。如果被认定为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否则将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
    3、遗嘱见证人只能是个人,也就是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企业、公司、社团、村委会或居委会等组织,因为遗嘱见证人是通过自己的视觉、听觉等感官来感知遗嘱人立遗嘱的过程的。
    4、除非遗嘱人不具有书写自己姓名的能力,否则必须亲笔签名,不能以盖章或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遗嘱见证人的签名也是如此,同时对于这种因客观情况而无法亲笔签名的原因必须进行如实记录并附上相关证据证明。
    5、尽管法律规定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但不等于遗嘱不能由两人以上见证人共同代书,如果见证人都能确认代书的真实性,就应当认定该代书遗嘱的形式合法性。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书写遗嘱的能力,有的人虽然神志清楚但却由于身体疾病等原因而无法自己书写遗嘱,法律应当允许这部分人采取自书遗嘱之外的遗嘱形式来订立遗嘱,代书遗嘱就是其中一种。
    若是要转继承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若是要转继承应具备什么条件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
    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其依合法遗嘱有权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4、转继承是两个直接继承的连续,是由被转继承人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
    5、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因为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无论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在此时都已经取得了遗产继承权,当他们此时死亡,其应继遗产份额都可转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6、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不仅包括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们可以依照各自的继承顺序或原继承人生前遗嘱的指定,参加转继承。
    二、转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转继承的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对转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转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存在不同的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所有。如果认为转继承转移的是“权利”,那么在转继承发生时遗产尚未实际取得,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无权先析出转继承遗产的一半后再进行转继承;如果认为转继承转移的是“遗产”,那么被转继承的遗产因已取得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求先析出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
    转继承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只不过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取得遗产或接受遗产,就已去世,其应继承的遗产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实际上是两个继承连续发生,一并处理。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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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