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超市买的不粘锅用了两次粘锅可以无故退货吗? |
释义 | 网购拆了包装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可以无条件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无需说明理由退货,但定制、易腐、数字化商品和报纸等除外。退货商品应完好,退款应在七日内返还给消费者,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网购拆了包装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无条件退货。拆了包装但退货的商品保持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是可以无条件退货的。是否可以无条件退货主要看是否影响二次消费,无理由退货由商家与消费者自行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拓展延伸 退换政策:超市购买的不粘锅使用两次后能否办理退货? 根据超市的退换政策,购买的不粘锅使用两次后是可以办理退货的。在保持商品完好、清洁的条件下,您可以携带购买凭证和原包装前往超市的客户服务台办理退货手续。超市将根据退货政策进行审核,并根据您的需求提供退款或更换产品的服务。请注意,不同超市的退换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购买前详细了解超市的退换政策,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办理退货。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超市的客户服务部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的七日内,可以无条件退货,无需说明理由。然而,部分商品如消费者定制、鲜活易腐、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外。其他商品若在保持完好的情况下,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可无条件退货。退货商品应完好,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超市的退换政策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请在购买前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顺利办理退货。如有疑问,请咨询超市客户服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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