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用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
释义 | 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根据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并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可提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是长久的,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自动续期。如果未申请续期或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 法律分析 一、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1、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2、法律依据: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二、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 1、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长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2、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申请续期。一般来说,住宅房产权是70年,办公楼是50年,商业是40年。但是,现在的房子都不会使用70年的,按现在的政策,商住楼产权到期后缴很少一部分土地续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样。 3、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结语 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用地的统一使用年限为40年,权利人可提前一年申请续期。房屋产权到期后,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如果未申请续期或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但会给予相应补偿。根据现行政策,商住楼产权到期后,缴纳少量土地续让金即可继续使用,年限与之前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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