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通常也分为三种情形:侵害生命权,即致人死亡;侵害身体权,即伤害身体完整性;侵害健康权,即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那么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如下: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如果故意侵害健康权,达到轻伤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3.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需要承担治安责任,会被拘留或者罚款。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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