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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通知书一定要拿吗
释义
    收房通知书必须拿,有以下原因:
    1、收房通知书是必须拿的。因为交房的时候有很多的收费项目都是以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的,换句话说,如果开发商寄了通知书日期为1号,而业主到了10号还没收到,从1号到10号这段时间的费用依然要业主来支付,千万别漏掉。
    2、收房通知书作用是很大的,里面的内容也很详细,避免业主因为地点不明、材料不全、费用没准备等因素导致业主没能及时收房。所以,业主在收到通知书时应仔细阅读,如果发现问题应立马跟开发商取得联系。一旦漏掉一些重要的内容,后期很容易出现收房问题。
    3、收房通知书还有一个作用,就是确定房屋风险转移与房屋风险承担:按照有关规定,在业主接到收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按照收房通知书上的日期收房。同时,这也关系到物业费的计算时间。因此收房通知书必须拿,否则容易出现物业纠纷问题。
    收楼通知书的期限
    1、交房通知书发出后,普遍在一个月内就必须收房了,开发商会通知买房人进行收房。
    2、通知是用书面形式,会明确说明交接的具体时间,开发商收楼的期限一般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买房人在规定时间里,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就会被当作开发商已实际把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3、如果购买的是新房的话,在收房的时候同时需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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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