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转让方式和效力分别是怎样的 |
释义 | 债务转让的方式:1.免责的债务承担。2.并存的债务承担。 债务转让的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一、第三人代为清偿后能追偿哪些情况 有。对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并未转移,第三人并未加入债务之中,第三人拒绝偿还时,债权人不得请求该第三人偿付,而应当找原债务人追偿。债务承担:第三人主动与债权人达成清偿他人债务的约定后,成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要求该第三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不能拒绝。债务承担分为两种: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的情况。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生活中,每个人几乎都会有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债务人就可能是债权人。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上普遍存在,由此造成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也占较大比重。由于债的特殊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由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 二、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形主要有两种: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三、上市公司的债权可以转让给个人吗 可以。公司属于法人,个人属于自然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法人债务不能转让给自然人。但债务转让必须要经得债权人的同意,且符合以下条件:①须存在有效的债务②须所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③须当事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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