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录” 2.选择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 3.个体工商(企业工商)选择自己的机关类,登陆年报系统。 备注:相关信息(注册号、身份证号填报其他信息自动出现)填报后,发现有些信息... 4.登录成功后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 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 5.点击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您需要填报的年度后点击确定即可。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模尺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困悔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旦宴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