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规定如下: 1、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