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机关的执行依据有哪些?
释义
    执行依据是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或者执行机关依职权直接采取执行措施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它是执行工作得以开始和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并在执行依据是开始行政诉讼执行的必要条件。
    行政诉讼执行的依据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上述法律文书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作为执行依据:
    第一、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第二,该法律文书必须具有可供执行的内容,通常包括物的给付、特定行为的执行和对人身的强制行为等。如果法律文书中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内容,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第三,法律文书中可执行事项具体明确。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采取的行政诉讼,那么行政诉讼的执行机关就是我国的人民法院,因为针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是走行政复议的道路,那么当事人就必须对,做出原来的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去提出申请,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想走行政复议,想直接发起行政诉讼也是可以的,但是行政诉讼通常就是到法院去进行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时政府有权行使强制执行吗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自己有强制执行权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4: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