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开票吗 |
释义 |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但在总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一、股权可以转让给分公司吗 不能,具体理由如下:一、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二、股权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综上,分公司既然没有股权,它当然不能对外转让股权。 二、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有: 1、两者经营范围不同,办事处只可以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以内的业务,而分公司则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2、两者从企业所得税上不同; 3、两者在增值税上有所不同,办事处因为其无法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其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具备经营活动的资格,所以必须要在其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是否需要单独交税 分公司不需要单独交税。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分公司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设立的分公司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2、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必须是公司住所之外的地方;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设立分公司时必须报经有关登记机关的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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