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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新农合转诊手续怎么办
释义
    你入住的必须是新农合定点医院。在异地就诊的急诊参合患者或外出因病住院参合患者,急危重患者,均应在五日内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并履行转诊手续。补助时须出具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证明后方可享受补助,除此之外原则上不予补助。根据相关法条,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
    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流程:1.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可在本次住院的医保科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2.转往外埠医疗机构参保患者需转外埠医疗机构诊治的,应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提前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审批备案,经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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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