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最低刑期多少年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在死刑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考验期满的,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在两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被判处死缓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5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即不得少于17年。 但如果犯罪分子系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50条第2款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9种死缓犯);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换言之,9种死缓犯,无论怎么减,其最低服刑的刑期不得少于22年和27年。但是,9种死缓犯以外的一般死缓犯,最低服刑的刑期则不得少于17年。 或许有人会问:司法解释为什么15年呢?司法解释的考虑是:既然无期徒刑不少于13年,比无期徒刑重的死缓就不少于15年,但这个15年,不含2年死缓考验期,毕竟2年是雷打不动的。 一、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以下三类: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第十二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监管、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应当适当从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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