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
释义 | 劳动者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且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未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可能会被追究违约责任,但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不存在赔偿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况,损害劳动者重大利益的,劳动者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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