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退休年龄能否申请工伤 |
释义 | 超过退休年龄可以申请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一起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一工伤赔偿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当劳动者符合工伤的规定,并且其工伤是由于第三人驾驶机动车导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再次之后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应向哪里申请工伤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非主要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工伤鉴定的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工伤认定管辖,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5、受理或不予受理; 6、证据的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7、工伤认定决定; 8、送达与抄送 9、复议或诉讼; 10、资料存档。 总而言之,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的认定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怠于认定职工工伤的,职工本人以及家属一定要注意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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